认证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4.7万亿元,B2C交易额超过460亿元。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业务的比例逐步加大。但在这个孕育着无限商的虚拟网络世界中,同时也潜伏着各种陷阱和巨大“诚信”隐患。
  2011年2月21日,阿里巴巴爆出“诚信门事件”。在过去的两年里,2326名阿里巴巴网站的会员“中国供应商”涉嫌欺诈国际买家,并有近100名阿里巴巴员工合谋其中。 “诚信门事件”对阿里巴巴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多名高管引咎辞职,诚信问题再次给电子商务行业敲响了警钟。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2011年7月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4月份处理钓鱼网站2635个,截止4月份,累计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46477个。同时,报告也指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第三方机构缺乏权威性,协调机构缺乏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
  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另一方面更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批准的政府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法对诚信网站认证开展工作,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对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产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第三方认证的法律条文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第十九条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并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当包括责任范围、作业操作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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